【資安政策】禁止使用及採購「中國品牌資通訊產品」相關規定
標 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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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安政策】禁止使用及採購「中國品牌資通訊產品」相關規定 |
公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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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113年1月12日 |
內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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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教育部111年9月21日臺教資(四)字第1112703805號函「111年全國大專校院資安長會議」紀錄,資訊安全列入「高等教育深耕計畫資安專章」,落實「國立大專校院資通安全維護作業指引」私立大專校院得參照辦理,強化資安事件應變機制及相關防護措施。 (一)依行政院秘書長109年12月18日院「臺護長字第1090201804A號函」規定,禁止使用及採購大陸廠牌資通訊產品(含軟體、硬體及服務)。
(三)各機關辦理採購案時,應注意以下事項:
三、請各單位於辦理採購時,務必依「大陸廠牌資通訊產品及委外經營公眾場域盤點原則」查證,勿採購大陸廠牌資通訊產品。 常見中國品牌清冊: 黑鯊(Black Shark) 酷派(Coolpad) 金立(GIONEE) 華為(HUAWEI) 酷比(Koobee) 天語(K-Touch) 聯想(Lenovo、Motorola) 美圖(Meitu) 魅族(Meizu) 中興努比亞(nubia) OPPO 真我(realme) 天瓏(SUGAR、WIKO) 維沃(vivo) 小米/紅米(Xiaomi) 中興(ZTE,nubia) 卓普(ZOPO) 深圳 TP-Link 水星 (Mercusys)(深圳美科星) 深圳 TOTOLINK 海康威視(HIKVISIO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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