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無線網路使用對象以本校師生為主,此外本校亦支援跨校漫遊機制,他校學生(需有參加漫游的學校)可使用貴校的無線網路帳號、密碼,即可使用無線網路。
2. 使用本校無線網路者需遵守下列規範,如涉及刑事責任者,依法辦理:
3.本校不對透過使用本校無線網路環境而造成本身或他人相關設備之損壞或引起之契約、過失或其他侵權行為之訴訟中的特別的、間接的、衍生性的損害或任何因使用而喪失所導致的之損害、資料或利潤負任何責任。
4.無線網路之運作由本校資訊科技中心督導,若有重大違規,得停止其使用權,並提報學校處理。
5.外部來賓欲使用本校無線網路服務,可向資訊科技中心網路組申請臨時之公用帳號(guest),填寫本校系統權限使用申請單後,經由本中心審核完畢後以電話告知帳號及密碼後,方可使用本校無線網路。
6.本規範經核可後公告施行。